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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委員會

課程委員會      (推選委員任期二年)

 

召集人
詹魁元教授     (設計組)任期:113.4.1 –116.3.31

 

委員
許麗副教授     (熱流組)任期:115.4.1 –117.3.31
李貫銘教授     (製造組)任期:115.4.1 –117.3.31

林心恬副教授  (固力組)任期:115.4.1 –117.3.31
藍兆杰教授     (設計組)任期:115.4.1 –117.3.31
蕭浩明教授     (控制組)任期:115.4.1 –117.3.31

 

本系系學會會長
學生代表
 

簡介

本設置要點依「國立臺灣大學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訂定之。
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機械工程學系(以下簡稱本系)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設置召集人一名、教師代表五名及學生代表一名。
(一) 召集人由系務會議從本系專任教師中推選之。召集人並為本系參與「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課程委員會」之教師代表。
(二) 教師代表由本系現有五個學術分組,各組推選專任教師一名擔任。
(三) 學生代表由本系之系學會會長擔任。


本委員會之職掌為
(一) 規劃及審議本系、所必修及選修課程內容及課程結構。
(二) 編排與協調本系、所每學期之課程開設及異動。
(三) 其他與系、所、學位學程,課程或教學有關事項之協調、整合或改進。


本委員會召集人及教師代表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每次會議應經半數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
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