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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機械工程學系馬劍清教授急難慰問金
[2025/03/04] 機械工程學系馬劍清教授急難慰問金
114.02.24 113學年度第11次系務會議通過
114.03.04 發布全條文
- 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機械工程學系(下稱本系)馬劍清教授急難慰問金(下稱本急難慰問金)是為了紀念故馬劍清教授而成立。馬劍清教授於本系服務近四十載。馬教授一生熱愛教學與研究,提攜後進不遺餘力,於2024年7月15日仙逝。為達幫助本系突遭變故或急需幫助之學生予以適切慰問救助之慈善精神,制定本要點,以此紀念馬教授生前好學善教、樂於助人之美德。
- 本慰問救助金之經費來源為「馬劍清教授急難慰問金」捐贈專用款,其支用應依國立臺灣大學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直至用磬為止。
- 本急難慰問金以書面審查為原則,由本系獎學金委員辦理審查申請及核發。
- 本系在學學生(不含休、退學及延修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本急難慰問金:(一)不幸亡故者。(二)突發意外重傷或診斷重病就醫者。
- 本急難慰問金之申請人,為本系學生或其家屬、導師、系所主管。本急難慰問金之申請,由申請人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診斷證明書等),提交至本系,送獎學金委員審核通過後,使予以發放。
- 本急難慰問金之核發標準,規定如下,實際金額由獎學金委員視情形審定之:(一)不幸亡故者,以新臺幣(下同)三萬元為原則。(二)重傷或重病就醫者,以一萬元為原則。
- 本急難慰問金之受領人,得兼領本校其他急難慰問救助金或獎助學金。
- 本急難慰問金之受領人如有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情事,應取消其受領資格。但已發放之急難慰問金,不予追繳。
- 受領人如經發現其申請本急難慰問金時有隱匿或造假等情事,本系將取消其受領資格,並追繳已發放之全部急難慰問金。
-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