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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課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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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分為必修與選修課程兩部分。必修課程涵蓋機械領域基礎理論與基本專業知識,選修課程則引導學生性向發展與培養專業養成。本系課程規劃主要精神為 (1)增加基礎科學的廣度(2)增加專業領域的深度(3)提供學生均衡發展的機械工程相關知識養成與訓練(4)提供學生能力與性向發展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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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起在學學生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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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學生最低畢業學分總數為134學分。 包括:共同必修科目與通識課程合計24學分、系訂必修科目69學分以及選修課程41學分。 *共同必修科目含國文6學分、外文6學分及進階英語一、二各0學分,其中國文3學分可與通識A1~A4領域任一領域相互充抵。 *體育學分與服務學習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總數內。 *選修41學分中至少必須修習本系指定之知識領域課程15學分以上,其餘選修學分則依學校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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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項目 |
學分 |
必修 |
共同必修 |
24 |
通識課程 |
系訂必修 |
69 |
選修 |
知識領域 |
15 |
一般選修 |
26 |
合計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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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選修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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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指定領域3個,每個各1門課後,其餘開放自由修習;可將他系經核准之專業基礎科目,採計為通識學分。惟若所修習課程為畢業學系所開授,或為畢業學系之必修科目,仍不得採計為通識學分。 大一國文可與通識A1~A4領域相互充抵,至多3學分;可修習「基本能力課程」以充抵通識學分,至多6學分。
**指定領域:「文學與藝術(A1)」、「歷史思維(A2)」、「世界文明(A3)」、「哲學與道德思考(A4)」、「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A5)」、「生命科學(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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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必修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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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必修科目69學分,科目名稱與學分數為:( )內數字表示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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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必修科目之認可範圍可至學士班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查詢系統查詢:http://140.112.161.31/NTUVoxCourse/QPService/infoQuery.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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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積分1(2) |
微積分2(2) |
微積分3(2) |
微積分4(2) |
普通物理學甲上(3) |
普通物理學甲下(3) |
普通物理學實驗一(1) |
普通物理學實驗二(1) |
普通化學丙(3) |
普通化學實驗(1) |
機械工程概論(0) |
機械工程實務(2) |
靜力學(2) |
動力學(3) |
工程圖學(2) |
工場實習(1) |
工程數學上(3) |
工程數學下(3) |
材料力學(3) |
工程材料(3) |
熱力學(3) |
機動學(3) |
流體力學(3) |
機械製造(3) |
熱傳學(3) |
機械設計原理(3) |
自動控制(3) |
計算機程式(2) |
機械工程量測原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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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實驗一(1) |
機械工程實驗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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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領域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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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指定之知識領域選修課程,係涵蓋機械工程及相關的知識領域。規劃有七大類,每一知識領域課程包含至少三個選修科目,科目名稱如下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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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領域名稱 |
選修科目名稱 |
1. 應用力學 |
必開:振動學、高等材料力學、有限元素法導論。
非必開:有限元素法。 |
2. 機器設計 |
機構設計、機械元件設計、電腦輔助工程製圖 |
3. 製造科技 |
必開:製造原理、熱處理與表面改質、工具機。
非必開:電腦輔助製造、精密量測。 |
4. 熱流與能源工程 |
必開:高等熱力學一、黏性流體力學、能源工程
非必開:流體機械、冷凍空調原理、計算流體力學、高等熱傳學、數值分析、燃燒學、流體力學二、太陽能電池技術與系統。 |
5. 系統控制 |
系統動態學、線性控制系統、數位控制系統 |
6. 電子電機 |
應用電子學(含實驗)、電工學、電子學、電路學、電力電子學、電工實驗(自動控制)、電工實驗(電機機械)、電力工程導論 |
7. 基礎與應用科學 |
近代物理、量子力學、普通生物學、生物力學、生醫工程概論、有機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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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必須由知識領域課程中,選修至少15學分。
知識領域選修課程第(1)至(5)類之科目由本系開授,學生必須在本系修課。
知識領域選修課程第(6)及(7)類之科目,學生可以在本系選修或至外系選修。若選修外系的科目,欲認定為第(6)、(7)類知識領域之科目與學分,其認定標準為: (a)科目名稱必須完全相同; (b)若科目名稱相同但是在名稱之後有加註如:上、下;甲、乙、丙、…;一、二、…;A、B、…;或含實驗者,亦可以承認其學分,但至多僅承認3學分為該科目之選修學分。
完成本系所規劃或認可之[研究導向型課程模組],其模組學分可全數充抵知識領域課程學分數。如未修畢,仍應滿足選修本系知識領域課程至少15 學分。 [研究導向型課程模組](含學士專題及學士論文):每個模組應設定一研究主題,規劃至少15學分以上的課程,須完成一本學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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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若要以系訂選修(知識領域課程)舊制畢業,需提交學生報告書,經系主任核可後交至教務處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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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103學年度起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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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學生最低畢業學分總數為140學分 包括:共同必修科目與通識課程合計24學分、系訂必修科目69學分以及選修課程47學分。 *共同必修科目含國文6學分、外文6學分及進階英語一、二各0學分,其中國文3學分可與通識A1~A4領域任一領域相互充抵。 *體育學分不計入畢業應修總學分數內。 *選修47學分中至少必須修習本系指定之知識領域課程21學分以上,其餘選修學分則依學校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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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必修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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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必修科目69學分,科目名稱與學分數為:( )內數字表示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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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積分甲上(4) |
微積分甲下(4) |
普通物理學甲上(3) |
普通物理學甲下(3) |
普通物理學實驗上(1) |
普通物理學實驗下(1) |
普通化學丙(3) |
普通化學實驗(1) |
機械工程概論(0) |
機械工程實務(2) |
靜力學(2) |
動力學(3) |
工程圖學(2) |
工場實習(1) |
工程數學上(3) |
工程數學下(3) |
材料力學(3) |
工程材料(3) |
熱力學(3) |
機動學(3) |
流體力學(3) |
機械製造(3) |
熱傳學(3) |
機械設計原理(3) |
自動控制(3) |
計算機程式(2) |
量測原理與機工實驗一(2) |
量測原理與機工實驗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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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領域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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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指定之知識領域選修課程,係涵蓋機械工程及相關的知識領域。規劃有七大類,每一知識領域課程包含三至六個選修科目,科目名稱如下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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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領域名稱 |
選修科目名稱 |
1. 應用力學 |
振動學、高等材料力學、有限元素法導論 |
2. 機器設計 |
機構設計、機械元件設計、電腦輔助工程製圖 |
3. 製造科技 |
製造原理、熱處理與表面改質、工具機、電腦輔助製造 |
4. 熱流與能源工程 |
高等熱力學一、黏性流體力學、能源工程、流體機械、冷凍空調原理 |
5. 系統控制 |
系統動態學、線性控制系統、數位控制系統 |
6. 電子電機 |
應用電子學(含實驗)、電工學、電子學、電路學、電力電子學、電工實驗(自動控制)、電工實驗(電機機械)、電力工程導論 |
7. 基礎與應用科學 |
近代物理、量子力學、普通生物學、生物力學、生醫工程概論、有機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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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必須由知識領域課程中,選修至少21學分,涵蓋至少三類知識領域。 此三類知識領域中,每一知識領域至少選修6學分;且在知識領域選修課程第(1)至(5)類中,必須選修兩類以上。
* 知識領域選修課程第(1)至(5)類之科目由本系開授,學生必須在本系修課。
* 知識領域選修課程第(6)及(7) 類之科目,學生可以在本系選修或至外系選修。 若選修外系的科目,欲認定為第(6)、(7)類知識領域之科目與學分,其認定標準為: (a) 科目名稱必須完全相同; (b) 若科目名稱相同但是在名稱之後有加註如:上、下;甲、乙、丙…; 一、二…;A、B…;或含實驗者,亦可以承認其學分, 但至多僅承認三學分為該科目之選修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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