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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試卷列印注意事項
課程講義、試卷的列印可以使用課務組的列印服務
請參考下列網頁:
http://www.aca.ntu.edu.tw/curri/curs_instcopy.asp
(一)校總區才可使用網路申請講義印製,醫學、公衛學院及管院EMBA請使用表單下載申請。總區亦可使用申請單下載方式。
(二)送印原稿限 A4 或 B4,頁數限定 50 頁。
(三)印製需 4 個工作日。
(四)服務範圍限本校課程教學需要。
(五)試題印製限專人將申請單送至印製單位並當場取件。
 
*教學館教室借用注意事項
一、至遲須於借用日之前四個工作天前與本系教務承辦人確認借用教室及借用時間。
工作日:(定義為寒、暑假及國定、校定假日外,每日AM7:50~PM6:30)
◇上網查詢空置教室:https://gra206.aca.ntu.edu.tw/classrm/index.php/acarm
◇填寫借用教室專用簽文,並送至系辦或是email系辦課務人員(cpou@ntu.edu.tw)敘明借用日期、時間、教室號數、教師及課程名稱、聯絡人及校內分機。若是助教借用,請記得副本給授課老師。 簽文下載處: http://www.me.ntu.edu.tw/main.php?mod=document&func=show_doc&site_id=0&show_edu=main&show_folder=2
◇確認借用無誤。
二、非工作日及晚上:(定義為寒、暑假、國定/校定假日,及工作日下午6:30以後)
◇填寫借用教室專用簽文,並送至系辦核章。 簽文下載處: http://www.me.ntu.edu.tw/main.php?mod=document&func=show_doc&site_id=0&show_edu=main&show_folder=2
◇至院辦簽取門禁卡片或教室鑰匙。
教室門禁使用須知:
◇如期歸還。

*工學院教室借用管理公告

一、工學院院所屬工綜館之B01 室、B02 室、B03 室、B04 室、205 室、207 室、209 室、211 室、213 室、215 室。

二、本院教室主要並優先提供所屬系、所於學期間課程安排(須於每學期開始前依教務處課務組規定上網登錄)平日(8:10~18:20)、夜間(18:25~21:10)上課時段使用。

三、教室於課間空堂、夜間及假日借用,須與教學、研究事由相關,依下列規定辦理並經本院同意後使用:
(一)本院教室僅供本院所屬單位借用。
(二)平日(8:10~18:20)課間空堂借用:至遲須於借用日之前四個工作天前與本院教務承辦人確認借用教室及借用時間,無須填寫本院教室借用申請單。
(三)夜間(18:25~21:10)及假日(8:10~21:10)借用:
1.至遲須於借用日之前六個工作天前將填寫完竣之本院「教室借用申請單」送達本院收發人員簽收。
2.請於借用日期前一工作天13:30~17:00 至院辦辦理教室鑰匙、電力卡借用事宜。
3.借用之教室鑰匙、電力卡於借用日結束之隔日工作天上午9:00-11:00 歸還,未依時間內歸還,將會影響下次借用權利。

四、教室使用注意事項:
(一)因本院教室均設節電設備及管制(每日7:30-22:00 供電),於夜間及假日19:30-22:00 使用時,須將電力卡插入系統才會供電,每日22:00 後教室區均自動關閉電源不供電。
(二)申借單位於借用前,須先確認及測試所屬設備是否完整,如發現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向本院反應。
(三)申借單位需負責場地之清潔維護,如有垃圾或造成汙漬請自行清理,以保持環境清潔;如場地有自行佈置部份請使用完畢後清
除並恢復原狀。
(四)借用完畢,請注意關閉電燈、冷氣、麥克風、投影設備、門窗及依規定歸還借用之鑰匙、電力卡和填寫完成的教室使用後歸還檢核
表。
(五)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遺失,申借單位應負賠償責任並於一週內復原。
(六)嚴禁夜宿教室或場地違規使用、浮濫借用,如違反上述所列教室使用注意事項,將停止借用權利。
(七)教室區域屬公共開放空間,請妥善保管個人財務以防失竊,離開教室時亦請確認個人物品是否都帶走,本院不負保管責任。

「工學院教室使用管理須知」之規定及「工學院教室借用申請單」之表單已放置於本院網站之行政資訊項下之各類表格內之教室借用,提供申請者閱覽及下載。
各類表格 - 行政資訊 - 國立臺灣大學 工學院 (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