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大學機械系陳明新教授紀念獎學金設置要點 ---------------------------- |
104年6月1日系務會議通過 |
一、宗旨:本獎學金是為了紀念故陳明新教授而成立,陳明新教授於1982年畢業於臺灣大學機械系,1984年

至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機械系就讀研究所,1989年獲得博士學位後,隨即回母校機械系任教二十

六年,屢獲教學優良及傑出獎。陳明新教授於2014年逝世,陳教授家屬及台大1982級機械系同學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研究所同學共同捐款,成立基金,用其孳息做為獎學金,以紀念其生前好

學善教、樂於助人之美德。

二
、對象:國立臺灣大學機械系學生(含大學部及碩博士研究生)

(一)清寒獎學金: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有經濟困難的學生。

(二)公益獎學金:平時熱心系上、校內、社會公益活動,或在生活課業上樂於幫助同學之學生。

三
、名額:每學年共六名。

(一)清寒獎學金:四名,資格符合之申請者不足額時得從缺。

(二)公益獎學金:二名,得從缺。

四
、 金額:每學年總金額十萬元。

(一)清寒獎學金:每名每學年新台幣貳萬元。

(二)公益獎學金:每名每學年新台幣壹萬元,本獎學金同一學生以獲得二次為限。

五
、
資格:

(一)
本獎學金之申請與發放,不受學業成績限制,在學成績僅供審核參考。

(二)清寒獎學金需有家境清寒或經濟困難之具體證明。

(三)公益獎學金需有熱心公益具體事蹟。

(四)受領清寒獎學金及公益獎學金者,均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六
、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至10月31日前向台大機械系系辨公室申請。

七
、 繳交證件:

(一)清寒獎學金:自傳、獎學金申請書、上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單、戶口名簿影本,及低收入戶證

明、或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或家庭變故相關說明文件。

(二)公益獎學金:自傳、公益獎學金推薦表(由學校教師、同學、或校外人士推薦,詳述熱心助

人或參與公益活動具體事蹟)份數不限、上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單。

八
、
審核推薦:本獎學金請機械系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查。

九
、 本設置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自發布日施行。